日前,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〈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〉的决定》,并重新发布了修订后的《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》,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,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、转籍、变更业务,调整实地验车范围,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,并增加对免税条件消失车辆的监管。 根据以前的规定,车辆发生过户、转籍、变更等情况,车主到公安车管部门办理车辆变动手续后,还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车辆购置税过户、转籍、变更手续。而新征管办法简化了程序,也减轻了车主的负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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